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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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宁夏检察融媒体工作室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宁夏检察融媒体工作室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XZB-2026ZC07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5.最高限价:460000.00元
6.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告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进行项目信息登记。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名称及电话,发送成功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佳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1号
联系方式:
0951-592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仇学刚、马小龙、牛湘厢、徐伟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方式:0951-5699246
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